March 22, 2009

[雜感] What The Hell is Human Righ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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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初在路貓咖啡看見這文宣便很有些意見:

「Housing is a Human Rights.」

究竟什麼是Human Rights? 哪些才應該是, 哪些才不是?

如果什麼事都說成是Human Rights, 那這世界會變成什麼樣子? Fighting is a Human Right? Cheating & Lying is a Human Right?


Okay, 「Music for Human Rights」, 基本上是無傷大雅的。沒有什麼"其他人"會因為"某些人"將聽音樂的權利攬作是"Human Rights"而受到傷害(頂多怕吵的鄰居的耳神經受到傷害), 但什麼是 "Housing is a Human Right"? 看到這句話, 我的火氣都上來了。

「Housing is a Human Right。」很顯然地,這在用句遣辭的語氣上一丁點兒也無法讓人感同身受,反而是根本地凸顯了張貼公告的這群人 他們的無知、欠缺思慮與驕縱。如果在任何地方搭建住居是我們的權利,那麼土地以及土地上的其他生命難道就沒有反對人類何處住居的權利? Where the hell is Non-Human Rights?

過度誇大的Human Rights, 只不過會讓你的訴求變得膚淺而毫無立足之點。照這樣的邏輯, 無論任何事都可因為Human Rights而得到主張的權利, 那你們的社會運動又有何意義?

我們反對你們, 當然也就變成是我們的Rights, 那你們又該如何說服我們? 當妳們決定在電腦軟體當中將這幾個字 Key上海報的時候, 有沒有想過妳們所強調的Rights 是否影響到了哪些其他(The Others Rights)?

如果有經過這樣的正反思考過, 妳們便不會如此草率地將一張A4印刷, 張貼在我如此喜愛的咖啡店門口。

當然, 既然我有權宣稱這是我喜愛的咖啡店, 而且我還以此為額外的理由來反對妳們, 所以妳們當然也有權利將思想張貼在任何妳們所喜愛的地點, 反過來想, 身而為人, 並以自身生存的權利為重;強調所謂的 Human Rights, 好像也沒什麼不對, 我其實從另一個觀點上是可以認同強調「住居在何處是人們的權利」這樣的主張,否則人們若不強調自己的權利, 那麼又該強調誰的權利? 土地的權利? 動物的權利? 那又是好多其他的社會運動的主張,就讓他們去主張罷。

那麼總地說來, 大家都應該有強調自己的意見的權利, 也應該有使用任何裡由來主張意見的權利。所以妳們也應該有以「Housing is a Human Right。」這樣一句驕傲自大的話語來主張意見的權利。

...事情好像總在正反並陳之後, 就變得毫無討論的意義, 只剩下將思緒過程陳述出來的價值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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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 dAb 發表於 March 22, 2009 5:1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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